《意见》提出,共建方式可选择高校现有的附属学校进行共建,也可遴选一般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创办共建附属学校。在共建工作中,要支持高校向共建附属学校开放校园、图书馆、实验室、运动场馆、实践基地、网络平台等资源;支持校地共建公共属性的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并形成品牌;支持高校在共建附属学校建立成果推广应用、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等基地,将共建附属中学建设成为生源基地;支持高校以课题立项方式,依托高校科研力量帮助共建附属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,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;利用高校专业、学科和学术、人文等资源优势,加强对共建附属学校艺体教育、科技教育、创新教育等的指导和支持,培育特色项目,强化专业素养,形成办学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