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我市新修订的《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正式发布,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,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,有效期5年。现行的《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于2016年7月11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,有效期2年,已到期失效。
昨日,我市新修订的《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正式发布,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,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,有效期5年。现行的《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于2016年7月11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,有效期2年,已到期失效。